瀝青延度試驗
一 目的與適用范圍
1. 本方法適用于測定道路石油瀝青、液體瀝青蒸餾殘留物和乳化瀝青蒸發(fā)殘留物等材料的延度。
2. 瀝青延度的試驗溫度與拉伸速率可根據要求采用,通常采用的試驗溫度 25℃、15℃、10℃或 5℃,拉伸速度為 5cm/min±0.25cm/min。當低溫采用 lcm/min±0.05cm/min 拉伸速
度時,應在報告中注明。
二 儀器設備
1. 延度儀:將試件浸沒于水中, 能保持規(guī)定的試驗溫度及按照規(guī)定拉伸速度拉伸試件且試驗時無明顯振動的延度儀均可使用,其形狀及組成如圖 。
2. 試模:黃銅制,由兩個端模和兩個側模組成,其形狀及尺寸。試模內側表面粗糙度 Ra0.2μm,當裝配完好后可澆鑄成表 1 尺寸的試樣。
3. 試模底板:玻璃板或磨光的銅板、不銹鋼板(表面粗糙度 Ra0.2μm)。
4.恒溫水槽:容量不少于 10L.,控制溫度的準確度為 0.1℃,水槽中應設有帶孔擱架,擱架距水槽底不得少于 50mm。試件浸入水中深度不小于 100mm。
5. 溫度計:0℃~50℃,分度為 0.1℃。
6. 砂浴或其它加熱爐具。
7. 甘油滑石粉隔離劑(甘油與滑石粉的質量比 2:1)。
8. 其它:平刮刀、石棉網、酒精、食鹽等。
三 試驗準備
1. 將隔離劑拌和均勻,涂于清潔干燥的試模底板和兩個側模的內側表面,并將試模在試模底板上裝妥。
2. 按規(guī)定的試驗方法準備試樣,然后將試樣仔細自試模的一端至另一端往返數次緩緩注入模中,最后略高出試模,灌模時應注意勿使氣泡混入。
3. 試件在室溫中冷卻 30~40min, 然后置于規(guī)定試驗溫度±0.1℃的恒溫水槽中, 保持 30min 后取出,用熱刮刀刮除高出試模的瀝青,使瀝青面與試模面齊平。瀝青的刮法應自試模的中間刮向兩端,且表面應刮得平滑。將試模連同底板再浸入規(guī)定試驗溫度的水槽中 1~1.5h。
4. 檢查延度儀延伸速度是否符合規(guī)定要求,然后移動滑板使其指針正對標尺的零點。將延度儀注水。并保溫達試驗溫度±0.5℃。
四 試驗步驟
1. 將保溫后的試件連同底板移入延度儀的水槽中,然后將盛有試樣的試模自玻璃板或不銹鋼板上取下,將試模兩端的孔分別套在滑板及槽端固定板的金屬柱上,并取下側模。水面距試件表面應不小于 25mm。
2. 開動延度儀,并注意觀察試樣的延伸情況。此時應注意,在試驗過程中,水溫應始終保持在試驗溫度規(guī)定范圍內,且儀器不得有振動,水面不得有晃動,當水槽采用循環(huán)水時,應暫時中斷循環(huán),停止水流。在試驗中,如發(fā)現瀝青細絲浮于水面或沉入槽底時,則應在水中加入酒精或食鹽,調整水的密度至與試樣相近后,重新試驗。
3. 試件拉斷時、讀取指針所指標尺上的讀數,以厘米表示,在正常情況下,試件延伸時應成錐尖狀,拉斷時實際斷面接近于零。如不能得到這種結果,則應在報告中注明。
五 結果整理
同一試樣,每次平行試驗不少于 3 個,如 3 個測定結果均大于 100cm,試驗結果記作“>100cm” ;特殊需要也可分別記錄實測值。如 3 個測定結果中,有一個以上的測定值小于100cm 時,若最大值或最小值與平均值之差滿足重復性試驗精密度要求,則取 3 個測定結果的平均值的整數作為延度試驗結果,若平均值大于 100cm,記作“>100cm” ;若最大值或最小值與平均值之差不符合重復性試驗精密度要求時,試驗應重新進行。當試驗結果小于 100cm 時,重復性試驗的允許差為平均值的 20%,復現性試驗的允許差為平均值的 30% 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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瀝青混合料中瀝青含量試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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